:::
二、申請者資格與條件
三、申請時間與手續
107-2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文學獎學金
獎學金
張貼人:邱先生 ╱ 公告日期:2019-04-15一、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 名額:2至3名
(二) 金額: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
(三) 獎勵名額及金額已隨利息變動而調整
二、申請者資格與條件
1. 英語系學士班與碩博士班同學 (不分組別) 皆可申請
2. 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GPA3.40以上,並具備中英文現代文學寫作與翻譯能力者。
三、申請時間與手續
(一) 凡符合本獎學金各款規定,申請獎學金之學生,請上英語系首頁學生專區處下載申請表,向英語系提出申請,本學期收件時間至4/30止,並繳下列表格與資料:
(1)申請表一份
(2)學生證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各一份
(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一份(新生需一併繳交入學成績證明)
(4) 在學證明(請向教務處申請)
(5)自傳簡歷一份
(6)個人所有文學作品影印三份(不含姓名),以中文或英文撰寫,須符合下列三種文類:
1.文學創作 (詩、散文、小說、戲劇)
2.文學評論
3.文學作品翻譯(中翻英、英翻中皆可,請附原文)
*學生可擇一文類申請,亦可用二類以上文學作品送審。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9-05-09 AM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