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公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

110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簡章

壹、甄選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作業規定。

貳、甄選名額:5名(學士班3名、研究所2名,名額可流用)。

參、獎學金金額:新臺幣8,000元/月,原則上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肆、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本系110學年度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等);

二、學士班學生: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列班級排名前40%。
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達GPA 3.38 (對應百分制為80分)以上,每學期各科成績均應達3.38 (對應百分制約為80分)以上。

伍、申請時間:自110年8月20日(星期五)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17時止(逾時不候)。

詳情請參閱簡章(點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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