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五育獎學金
(1) 申請項目:
德育獎:有品格教育形塑、道德價值澄清與校園風氣建構之具體表現,熱心服務、關懷社會者。
智育獎:有獲取專業知識之具體表現,或參與學術、技能競賽,表現優異者。
體育獎:有強健體魄、增進體能與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之具體表現,或參加體育競
賽表現優異者。
群育獎:有落實團體合作、促進人我關係與發揮群策群力之具體表現,具領導才能,發揮互助精
神,友愛同儕者。
美育獎:有提高美感認知與對藝術文化之了解,展現人文、藝術、音樂才華之具體表現,或參加
藝文、音樂競賽,表現優異者。
(2) 申請表:
a. 五育獎學金申請表
請填寫五育獎學金申請表,並參照申請表之說明提供佐證資料佐證資料為前一學期具體優
良事蹟

b. 前一學期具體優良事蹟
請提供前一學期具體優良事蹟,並非本學期或先於前一學期之優良事蹟。前一學期所屬期間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1 月 31 日,請提供此期間內的優良事蹟。111 年7 月31 日之前或
112 年2 月 1 日之後非屬前一學期期間,請勿提供此期間的優良事蹟。

(3)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 112 年 3 月 10 日(五)下午 17:30 前,逾時不候,亦不接受補件。雖學務系統申請日
期會持續開放至 3 月31 日,但學務處請各系所自定獎學金申請之交件截止日並透過會議決議獲
獎生名單,故本系自訂收件截止日較早,以預留時間籌辦獎助學金會議。雖超過 3 月 10 日同學
仍可在學務系統中送件,但本系並不收件,請各位同學留意。

(4) 獲獎名額:
一年級 10 名;二年級10 名;三年級 10 名;四年級 15 名。
a. 每年級分配名額僅得於同年級流用:
例如二年級名額為10 名,這10 個名額只能頒發給二年級申請者,假設 2 年級獲獎人數僅7
人,剩餘3 個名額不得頒發給其他年級申請者。
b. 每名學生得重複申請不同獎項:
每位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多個育別,至多申請「德、智、體、群、美」全部 5 個獎項。若申請
育別超過一項,請在申請表填入優先順序。

(5) 獲獎金額:
每名獲獎學生發給獎狀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 2,500 元整。

(6) 申請方式:
請逕自至學務處「新版獎學金系統」辦理獎學金申請事宜 (系統位置:本校校務行政系統\學務
相關系統\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新版獎學金系統操作方法請參閱:「新版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操作
手冊
」,如對於「新版獎學金系統」尚有操作上的疑慮,請聯繫學務處生輔組李崇暐先生
(02)7749–1064 (e-mail: lcw0214@ntnu.edu.tw)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