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
豐富課程、選修有彈性
本系學士班旨在培養學生英語文素養,奠定學術研究基礎,造就優良英語師資及英語文專業人才。在教學重點方面,一、二年級特別注重英語聽、說、讀、寫四種基本能力的語言訓練,三、四年級則加強專業訓練。語言訓練課程均分小組上課,此外,本系也強調兼具深度和廣度的文學、文化、語言學與教學專業核心課程。
在文學與文化核心領域上,文學作品導讀、英國文學、美國文學為一般英美與外文科系的必修課程,另外強調亞洲與比較的視角,開設多元、跨學科整合選修課程,以涵蓋最新的文學、文化議題。
在語言學核心領域上,除了語言學及分析之基礎課程外,選修課程豐富而多樣,除了句法、音韻、語義、言談、語用外,更涵蓋文化、社會、心理、言談、性別及語言之間的關係,使學生更了解語言學研究與生活間之密切關係。此外,學生亦可修習與AI相關學分學程。
在英語教學核心領域上,結合當今實證研究的成果與課堂實務經驗,並配合當今外語學習的潮流及趨勢,指導學生將課堂所學運用於「微型教學」及國中、高中英語課堂的現場「實習教學」。
這些課程豐富的閱讀內容不僅進一步強化學生英語文能力,為學生奠立文學、文化、語言學與教學進一步研究堅實的基礎,更著重於提升學生論述批判、邏輯推理的能力,協助學生建立人文溝通、縱橫國際的視野,以幫助學生多元就業,成為各領域的領導人才。
畢業應修總學分:128學分
[104-108學年度入學者] 系訂必修 62+系訂必選 13+自由選修 25+語文通識 10+通識 18=128+體育 6 [109學年度入學者] 系訂必修 62+系訂必選 8+自由選修 30+校訂基本能力課程 10+通識 18=128+體育 6 [11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 系訂必修 62+系訂必選 8+自由選修 26+校訂基本能力課程 10+通識 18+體育 4=128
[11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 系訂必修 51+系訂必選 18+自由選修 27+校訂基本能力課程 10+通識 18+體育 4=128
本系現有學士班人數298人。
- 英語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適用11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
- 英語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適用11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
- 英語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適用109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
- 113全大學部課表1140219
- 英語系各科免修要點 (自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開始實施,各項測驗成績對照表請見”免修申請表“)
- 免修同學修習進階課程辦法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雙主修、輔系
- 本系預修生說明
- 雙主修、輔系課架(含「先修課程」),請至本校開課查詢系統–課架查詢子系統查閱 https://courseap.itc.ntnu.edu.tw/acadmOpenCourse/index.jsp
- 111英語系輔系課程架構表
- 111英語系雙主修課程架構表
- 原先已取得輔系、雙主修資格學生,得依從優原則,適用新版課架
◎舊版雙主修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雙主修、輔系
- 本系預修生說明
- 雙主修、輔系課架(含「先修課程」),請至本校開課查詢系統–課架查詢子系統查閱 https://courseap.itc.ntnu.edu.tw/acadmOpenCourse/index.jsp
- 111英語系輔系課程架構表
- 111英語系雙主修課程架構表
- 原先已取得輔系、雙主修資格學生,得依從優原則,適用新版課架
◎舊版輔系
- 英語系師資培育生甄選作業要點
- 欲取得「國民中學語文學習領域英語主修專長」或「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科」其中一項資格,或國高中並列認證者(即「國民中學 語文學領域英語主修專長」及「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科」並列),均應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B2級(含)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或其他國際性標準化測驗等同之級數以上之英語文能力)
- 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適用之「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 修習大四「英語教學實習(二)(教)」及申請大五實習者,須繳交通過全民英檢高級初試(或其他國際標準化測驗相同等級)以上之證明,經審查通過後始得修習或申請(請至英語系網頁實習門檻查詢)。大四大五實習門檻各項測驗分數對照表
- 108學年度(含)以後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
- 108學年度(含)以後108外語群-英語專長
- 108學年度(不含)以前專門課程「英文科」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 108學年度(不含)以前專門課程「外語群應用外語科英文組」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再次重申】 已取得中等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英語教材教法(教)」及「英語教學實習(教)」有先後修的規定,需先修過「英語教材教法(教)」才可以修「英語教學實習 (一) (教)」;需先修過「英語教學實習(一) (教)」才可以修「英語教學實習(二) (教)」。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每學期至多選修12學分;修「英語教材教法(教)」及「英語教學實習(一) (教)」二科目之前,應至少修習12個教育學分。也就是說,除了「教材教法」這科以外,含當學期選修的其他教育學程學分,共選得12個教育學分即可。
1-1 具備瞭解文學、語言學與英語教學的知識範疇及其應用層面之能力
1-2 具備主要英語國家語言、文學的歷史、社會與文化背景之知識
1-3 具備語言學習的重要理念,並瞭解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的習得過程
1-4 具備賞析不同時期英美文學作品之能力,並認識各種文學理論
1-5 具備描述及分析語言結構與現象之能力,並認識相關語言學理論
1-6 具備瞭解英語成為國際溝通語言發展過程的知識
1-7 具備跨語言、跨文化溝通之相關知能
2-1 具有正確英語發音及良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譯的能力及溝通技巧
2-2 能有效運用英語於專業領域及相關職場上的溝通
2-3 能應用相關專業知識幫助他人提升英語能力
2-4 具有運用多媒體及資訊科技之能力
2-5 具備創意思考及發展第二專長之能力
2-6 能運用英語系專業擷取新知,加以整合創新及運用
3-1 具有開放的胸襟,在學習外語的過程中培養本地與全球視野
3-2 具國際觀,能融合多元觀點、尊重不同意見,並能肯定自我
3-3 具有獨立思考、發掘問題及批判之能力
3-4 具有美學欣賞能力及人文素養情操
4-1 能明辨是非、以身作則,遵守專業倫理
4-2 能負責盡職、以誠待人、事、物
4-3 能扶持弱勢社群,實踐社會關懷精神
4-4 能珍惜資源,愛護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