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1) 收件期間:

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下午17:30前,逾時不候,亦不接受補件。雖學務系統申請日期會持續開放至3月31日,但學務處請各系所自定獎學金申請之交件截止日並透過會議決議獲獎生名單,故本系自訂收件截止日較早,以預留時間籌辦獎助學金會議。雖超過3月10日同學仍可在學務系統中送件,但本系並不收件,請各位同學留意

(2) 申請方式:

請逕自至學務處「新版獎學金系統」辦理獎學金申請事宜 (系統位置:本校校務行政系統\學務相關系統\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新版獎學金系統操作方法請參閱:「新版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操作手冊」,如對於「新版獎學金系統」尚有操作上的疑慮,請聯繫學務處生輔組李崇暐先生(02)7749–1064 (e-mail: lcw0214@ntnu.edu.tw)

(3) 獲獎金額:

博士班:共1名,每名2萬元。

碩士班:共4名,每名1萬5,000元。

碩士在職專班(教碩週末班):共1名,每名1萬5,000元。

(4) 受領本獎學金資格如下:

(一) 當學(暑)期須在學,前一學期(當暑期)至少應修習兩門科目並達四學分以上(不含論文),且無一科目不及格

(二) 具有從事學術研究潛力,或其他表現優異,足為同儕楷模者。如曾參加專案研究計畫、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論文者。

備註:受領本獎學金者,當學期(暑期)不得兼領校內或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學金(各學系所特色發展獎助學金除外)。由學生事務處核發獎狀及獎金。

(5) 申請資料:

申請者須檢附展現自身學術研究潛力的證明(如曾參加專案研究計畫、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論文),並說明學習心得未來研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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