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 徵聘大學部教務約用人員
- 職級名額:徵聘英語學系大學部教務約用人員一名(得增列備取三名,候補期間六個月)。
- 任用資格:學士學位(含)以上
- 能力要求:
- 英語相關領域專長。
- 英文能力需達B2級(含)以上。
- 專業英文書信及公文撰寫能力。
- 職務說明:負責大學部教務及招生、大學甄試招生、輔系、雙主修申請、初階服務學習及教務等。
- 上班時間:8:00-17:00(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及「彈性上下班差勤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 上班地點:本校校本部和平校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 福利待遇:
- 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新進行政類約用人員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級為35,159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級為40,330元。
- 年終獎金。
- 勞保、健保。
- 享有權益:
- 服務證。
- 依各保管單位規定使用本校各項設施及服務。
- 聘任期間:自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並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八點規定,先予試用三個月,後經考核成績合格後,予以正式約用,此缺為短期約用職務代理人,113年12月31日即應離職。
- 申請資料:(請由本校徵才系統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登錄,並e-mail相關文件,恕不接受紙本申請)
- 個人中、英文學經歷表及自傳各乙份;
- 最高學位證書及相關服務證明各乙份;
- 相關英語能力證明;
- 身份證影本及近照各乙份。
十一、補充說明: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6月10日止(以e-mail寄達時間為憑),必要時本系得公告延長收件時間。
十三、測驗與面試時間:將以下面兩階段方式進行: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通過者,將進行線上多元智慧適性測驗與英文筆試。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通過者,將進行第二階段面試。
十四、承辦人員:孫卉喬助教
- 聯絡電話: 02-7749-1804
- 傳真:02-2363-4793
- 電子郵件:hcsun@ntnu.edu.tw
十五、資料寄送:請將前述申請資料依序排列,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大學部教務約用人員」,e-mail寄至hcsun@ntnu.edu.tw
十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可上本校人事室網頁查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