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學系114學年度桃園市東興國中(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第二專長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學士級/碩士級乙案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口試注意事項
英語學系114學年度桃園市東興國中(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第二專長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學士級/碩士級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口試將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駕照、健保IC卡)以便查驗身分。每位考生考試時間為十分鐘,口試教室茲公布如下:
教室 | 誠八樓 第一會議室 |
考生請於口試前十五分鐘至誠大樓八樓系辦公室報到並確認口試時間。口試按照學生證號碼順序考試,尚未輪到的考生可於誠八樓國際會議室休息並準備考試。若需暫時離開,請於預定時間之前回到休息區等候或至系辦確認。如輪到號次而未到,將視同缺考論,不得補考。
口試時間表
號碼 | 姓名 | 預計口試時間 |
1 | 李○翰 | 09:30-09:40 |
2 | 賴○禾 | 09:42-0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