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1) 獲獎名額與金額:
博士班:約1名,每名2萬元整。
碩士班:約3至4名,每名1萬5,000元整。
碩士在職專班(教碩週末班):約1至2名,每名1萬5,000元整。
備註1:本獎學金獲獎名額為依據過去資料預估,確切獲獎名額待學務處公佈。
備註2:每位獲獎學生由學生事務處核發獎狀及獎金。

(2) 受領本獎學金資格如下:
(一) 當學(暑)期須在學,前一學期(當暑期)至少應修習兩門科目並達四學分以上(不含論文),且無一科目不及格。
(二) 具有從事學術研究潛力,或其他表現優異,足為同儕楷模者。如曾參加專案研究計畫、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論文者。
備註:受領本獎學金者,當學期(暑期)不得兼領校內或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學金。

(3) 申請資料:
申請者須檢附展現自身學術研究潛力的證明(如曾參加專案研究計畫、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論文),並說明學習心得與未來研究目標。申請資料請以英文書寫以利審查。

(4) 申請方式:
請參考下列說明辦理獎學金申請事宜:
(一) 請登入「本校校務行政系統」,並至「應用系統」下點選「學務相關系統」之後,再點選「獎學金系統學生端」。請於「新版獎學金系統」內上傳系所要求文件(上傳之文件為展現自身學術研究潛力的證明,並說明學習心得或未來研究目標)。
(二) 新版獎學金系統操作方法請參閱:「新版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操作手冊」,如對於「新版獎學金系統」尚有操作上的疑慮,請聯繫學務處生輔組李崇暐先生(02)7749–1064 (e-mail: lcw0214@ntnu.edu.tw)

(5) 申請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03月10日(一)中午12:00前,逾時不候,亦不接受補件。雖學務系統申請日期會持續開放至03月31日,但學務處表示截止收件時間可由各系自行訂定,故本系自訂收件截止日較早,以預留時間籌辦獎助學金會議。雖超過系所要求截止期限同學仍可在學務系統中送件,但本系並不收件,請各位同學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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