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英語學程常見問題
學分採認/抵免
Q1. 請問非榮譽英語學程開設的相同課名課程(哲學概論、倫理學)或科目名稱相似的課程要如何採認,要跑那些程序?
A: 根據學程修習辦法:學分採認申請由於需經英語系課審查通過,建議同學先以本學程開設之課程為優先考量,若無法順利修到本學程開設之課程,擬申請學分採認及抵免,請自行至英語系網站之學分學程專區下載採認學分申請表,填妥後備齊課程綱要及成績單繳交至英語系辦公室。
Q2. 請問還沒申請學程資格已經事先修課,可以先申請採認嗎?
A: 如修習的課程為榮譽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所列之課程,無論是否已登記 學程身分,皆無須進行採認,如僅修習相似或同課名之課程,則需要進行採認。
選課
Q1. 請問若第一階段無法選課,該如何處理?
A: 可於加退選期間進行選課,或於開學後第一週向老師詢問是否可發授權碼。
延長/暫緩修習
Q1. 想問本來就是師大學生暫緩修習後,申請上師大研究所可以繼續學程嗎?是否會多收學分費?
A: 根據學程現行法規,如之後仍於台灣大學系統之研究所就讀,仍可繼續將學程修讀完畢,請洽本校教務處。